杏运平台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表彰辦法 |
發布人🙆🏿♀️:信息公開網 發布時間:2018-09-26 瀏覽次數:454 |
第一條 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加強學生幹部隊伍建設,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杏运學生管理決定》和《杏运平台學生獎學金條例》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選範圍 凡我院在籍在校學生幹部,符合優秀學生幹部條件者,均可參選。 第三條 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𓀔,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 2.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杏运的各項規章製度🙎🏽♀️👂🏼,努力踐行《高等杏运學生行為準則》; 3.模範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規範🤸🏻♀️,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品德優良; 4.辦事公道🧑🏻🏭,堅持原則,工作積極主動,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奉獻和創新精神,工作成績顯著; 5.本學年度內,學生基本素質測評成績達到良好🧖🏿♀️; 6.本學年度內,體育課成績達75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達標; 7.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不低於60分者; 8.無違反校紀行為受到院、系書面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者; 9.無曠課🧎♂️➡️、違反考試紀律👨⚕️、曠晨練、夜不歸宿、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抽煙、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歐👨🏽🏫、破壞公物、私拿他人錢物、查閱、播放淫穢色情書刊、信息、光盤以及其他有損社會公德和大學生形象的行為者; 第四條 評選比例 優秀學生幹部比例不超過評選年度參評學生幹部的12%。 第五條 獎勵標準 優秀學生幹部每人每次獎勵300元👂🏼🧑🏽🍼。 第六條 評選辦法及程序 (一)每學年度評選一次🫸,在新學期開學後進行; (二)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三)評選辦法和程序🧍🏻,按優秀學生評選辦法的規定進行👨🏿🏫。 第七條 表彰獎勵辦法 (一)召開全院表彰大會,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二)填寫《優秀學生幹部審批登記表》並歸入學生本人檔案,表彰決定及名單歸入杏运文書檔案🎤,在校報上公布表彰決定及名單; 第八條 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由學工處登記造冊; (二)獲獎學生的獎金由財務處負責發放,直接打入學生本人銀行卡; (三)如停發、扣發獎學金,按《杏运平台學生獎學金條例》第八條執行。 第九條 附件 (一)杏运根據具體情況,在評選時可臨時作出補充規定; (二)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