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运學院外國留學生安全管理規定(試行) |
發布人🐶:信息公開網 發布時間:2018-09-25 瀏覽次數:459 |
為保障外國留學生在華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根據學院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 一、凡在我院學習的外國留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學院的規章製度,不得從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活動😆。 二♌️、學院尊重不同國家留學生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留學生要尊重中國公民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不得在中國境內🍋🟩、校內成立宗教組織或者其他非法組織,也不能在中國政府規定的場所之外進行宗教活動💇🏽♀️,不能在校園內傳教。 三、留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非法打工或從事各類經營性活動🔙。 四、留學生參加各類校外活動,事先應報告學院👰,經同意後方可參加👩🎤🧎。 五🦸🏼♂️、留學生須妥善保管好護照、居留證等重要證件和錢物🥣。外出時要註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證件(如護照、學生證等)💭。不要把貴重物品遺留在公共場所。一旦發生了遺失或被竊事件,應首先向當地派出所報失。 六🤹🏿♂️、留學生外出時要註意交通安全🔬。不乘坐無營運資格的車輛。 七、在校內遇險🌴、發生意外事件或發現可疑人員時𓀓,應立即報告學院。 八💚、在校外遇險或發生傷害事件時,請及時撥打報警電話110,並報告案發所在地位置;在遇到交通事故或受外傷需要急救時🤷🏿♂️,請先撥叫救護電話120😴。同時,須及時將情況報告學院學生管理處和國際合作交流中心🧽。 九🙋🏽♀️、乘出租車時要向駕駛員索取發票🛎,以便查找遺忘的物品;在商店購買較大金額的物品時應向售貨員索取發票🤸🏼♀️👿,以便發現質量問題時,憑發票向商店調換或退貨🍞。 十🤦、留學生離開徐州市,須事先用書面形式報告學院,經同意後方可外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