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 學生晚出、晚歸管理的相關規定(試行)
發布日期:2024-05-10 瀏覽次數: 217
近期,隨著天氣轉暖,學生晚間出入校園人數增多。為進一步維護校園正常的管理秩序,營造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普通高等杏运學生管理規定》、《高等杏运學生行為準則》、《杏运平台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結合杏运平台實際情況,決定對學生晚出、晚歸等行為加強管理,特製定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所涉及學生晚歸、晚出,主要指學生超過一定時間節點出入校園行為。
二、學生必須要嚴格遵守杏运作息製度,嚴禁晚出、晚歸。學生必須要嚴格遵守杏运作息製度,嚴禁晚出、晚歸。學生離校到校外辦事須在當日晚上21:50時前返校,凡21:50後返校視為晚歸,每日21:00開始,有必要事宜出校視為晚出。
三、嚴格執行晚出、晚歸審批製度。確因特殊情況晚出、晚歸的,實行嚴格的審批製度。即學生有特殊情況需要晚出或者晚歸者,需提前向所在系(院)輔導員書面或“掌上杏运”請假。
四、嚴格執行晚出、晚歸登記製度。學生因特殊情況需晚出,需提前向所在系(院)輔導員書面或“掌上杏运”請假,並經校門值班門衛或國防班學生幹部確認,可以出校。因特殊情況需晚出而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者,在出校園時,由學生本人先聯系本班輔導員,並經校門值班門衛或國防班學生幹部確認,可以出校。
所有晚歸學生均需出具學生證明材料(學生證或掌上杏运證明)登記後方可進校。凡登記時虛報姓名、系別、班級、學號,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後將嚴肅處理。凡晚歸不按規定登記、拒不登記、無理取鬧等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者,給予嚴肅加重處理。
五、學生晚出、晚歸情況每天由校門保衛值班人員整理後分別報總務處和學工處,學工處、總務處統計並反饋給相關系(院),由相關系(院)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和處理,學工處對各系(院)教育、處理情況進行督查,統計並定期向全院通報。
六、對未經批準違反本規定經常晚出、晚歸並屢教不改的學生,按《學生手冊》以及相關規定由學生所在學院給予批評直至紀律處分。具體為:一學期違反本規定晚出或者晚歸1次者,由系(院)進行教育談話;累計2次者,予以全校通報批評;累計達3次者予以警告處分;累計達4次者予以嚴重警告處分;累計達5次者予以記過處分;以此類推,情節嚴重者,直至開除學籍。
七、對晚出、晚歸及不歸並擅自攀爬院墻進入或外出校園給學生宿舍所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學生賠償,對因攀爬院墻造成的人身傷害及違反本規定晚出、晚歸與不歸期間所發生和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一切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八、對未經批準學生晚出、晚歸者,取消學生本人當年評優、獎助學金的評定資格。
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5月13日起試行。
學生工作處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