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級
為了規範學生晨練和夜不歸宿的檢查,有效管理學生各項請假問題,結合我院實際,經研究,決定從2009年3月22日起開始實行新的請假製度,具體如下:
1、學生的晨練和夜不歸宿的假條由學工處統一印製,各系定期向學工處領取假條,並蓋章後發給各輔導員。
2、學生有事請假必須提前告知輔導員老師,由輔導員審核是否符合請假條件,符合條件的給予開具統一假條,並要求學生返校後及時到輔導員處銷假。
3、學生請假後由本人或班長將假條於當日18:00--21:20交至自管會值班室(小樓三層治保部辦公室),由自管會統計所交假條情況,作為檢查晨練和夜不歸宿的憑證。
4、自管會在檢查晨練和夜不歸宿的時候不再收任何假條,如無特殊情況,檢查結束後學工處也不再受理任何補假問題。
學工處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