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為切實做好2016-2017學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工作(以下簡稱“退役士兵資助”)🥷🏽,根據《轉發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審核及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蘇教助中心〔2016〕49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退役一年以上,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入全日製普通高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且該生目前在籍在校👨👨👧👧。在校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或退役次年8月份以前入學的學生不屬本政策資助範圍。
二、資助標準
資助標準為全日製本專科學生申請金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學費標準低於80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申請🫶🏼。新生及在校生申請2016-2017學年學費資助的都可以按新標準申請。
補報往年的,只受理2015-2016學年的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的補報申請😨,以往年度不予補報👆🏿。
學生按照學年進行申請,每次只能申請本學年的學費資助。
三👩🏿🍳、材料報送
1.各系(院)組織提出申請且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如實填寫《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等杏运退役士兵教育學費資助申請表》,《申請表》不得由他人代填。其中“以前教育階段是否享受過本政策”的“以前教育階段”,指低於現教育階段的各高等教育階段。
2.系(院)核實學生信息後🖋,在9月30日前將學生填寫的紙質《申請表》、一寸免冠彩照、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身份證明(由民政部門負責)𓀒、身份證復印件、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退役證書復印件各3份報送至學工處(主樓802)。
附件: 2016-2017學年度普通高等杏运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表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