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學院正式發布學生職業技能競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開始試行,辦法從競賽分類及競賽級別、競賽組織管理與實施、經費管理與使用、競賽獎勵辦法等方面對學生職業技能競賽的管理進行了規範,提出了要求。
試行的辦法明確了校內、校外(國家、省、市,社會團體)等競賽級別的界定;表明了學院重點支持與專業密切相關的、省級以上政府及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職業技能競賽。該辦法還專門對參加省級比賽的組織工作做了明確要求🧑🏽💼🛍️,從賽前的準備(訓練隊)👩🔬、過程的訓練等等。此外🤞🏼,更加大了對校外政府官方比賽的獎勵力度🧑🏻🦱,從績效考核、經費🙅🏻♀️、學生學分等方面予以體現。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更加細化👩🏻🚀、明確,具有可操作性。
為了製定該辦法👩⚕️,有關部門進行了廣泛的調研,旨在為了進一步鼓勵各系(院)組織參加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活動,通過參加競賽提高教師的實踐教學能力和學生的職業技能水平,獎勵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指導教師,規範參加專業技能競賽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