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為確保2013級學生順利完成頂崗實習教學任務,按照統籌協調、分類指導的原則,結合評建工作的要求和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工作需要,對頂崗實習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見🏃🏻♂️➡️。
一🏃🏻♀️➡️、學生參加實習的時間必須嚴格按照培養計劃的要求進行🌝,不得私自提前安排學生參加實習。
二、校企合作定向班的學生必須到已簽訂合作協議的企業參加實習🚹👩🏽🔧。
三🫄、2013級學生采取集中實習的方式進行頂崗實習。集中實習由各系在已建立的校企合作企業💁♂️,特別是已建立實踐教學部的企業進行統一安排💂🏼♀️。集中安排實習的學生其《實習鑒定表》由系直接發放給實習企業,實習成績由企業出具意見🍍🐢。
四、個別專業由於合作企業原因不能大批接收實習學生的,由系裏提出申請並報教務處批準後💂🏽♀️🕍,由系安排學生根據畢業後工作意向或學工處舉辦的“雙選會”自行聯系實習單位🚣♂️。其中,由系安排的,必須由所在系出具安排學生實習文件及對應企業確認函🫱;通過“雙選會”落實實習單位的由學工處統一出具學生實習單位信息。不得由學生本人遞交企業接受實習函件。
五🏂、符合集中實習條件的學生由於特殊情況需要自行聯系實習單位的👊🏽🦴,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學生家長傳真證明信、實習企業詳細信息及實習崗位信息✡️、企業指導老師信息等)👷🏻,由系統一郵寄《關於聯系學生實習的函件》至學生申請實習的企業,待實習企業發回接受學生實習函件後🪯🆙,集中交至教務處,方可進行分散實習🧒🏻🫴🏼,否則實習成績不予登記🙎🏿♂️🦸🏼♀️。
六𓀊、畢業實踐的其他要求要嚴格按照《杏运平台學生畢業實踐及答辯工作規範》(杏运教〔2012〕16號)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教 務 處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