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9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為切實做好2019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使資助工作公開、
公平、公正,確保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和建檔依據
《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實施辦法(修訂)》(杏运〔2019〕46號)(以下簡稱困難認定實施辦法)
二、認定和建檔程序
申請認定和建檔的學生,須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請,並在省資助管理系統中進行家庭經濟情況認定量化調查(具體操作程序見附件2)後,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特殊救助家庭子女(如因公犧牲烈士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孤兒、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詳見困難認定實施辦法)需提交相應材料復印件,系(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初審並提出意見,同等條件下特殊救助家庭子女優先,在系(院)內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時間要求
1.9月20日前各系(院)組織2019學籍學生進行家庭經濟情況認定量化調查;
2.9月25日之前各系(院)統計好人數並領取《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建檔登記表》(附件1);
3.10月23日前系(院)完成認定、建檔、公示、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錄入工作,並將認定和建檔相關材料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四、上報材料
1.電子材料:
(1)家庭經濟情況認定量化調查(在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中由學生本人在線采集)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情況匯總表(附件3)(發送到郵箱:
jiuzhouzz @126.com)
2.紙質材料: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暨國家教育資助申請表》(附件1);特殊救助家庭子女(如因公犧牲烈士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孤兒、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詳見困難認定實施辦法)需提交相應材料復印件。
五、其他要求
1.建檔人數控製在本系(院)在籍學生總數的25%以內,17級、18級學生根據家庭貧困實際情況,進行貧困檔調整,一並匯總報送。
2.各系(院)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範操作程序,認真仔細慎重地做好認定、建檔工作,教育申請經濟困難建檔的學生實事求是,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予以嚴肅處理。同時要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自強、自立教育,引導他們以健康、樂觀的心態對待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
附件:1.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建檔登記表
2.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學生操作手冊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情況匯總表
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