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工作人員服裝管理規定
1、為了提升學院整體形象,學院根據需要為保衛處工作人員配備崗位製服,所有人員原則要求全部穿著著製服上崗,著裝要整潔、規範,門衛作為學院的窗口單位值班期間要嚴格著裝。
2、根據學院關於保衛人員服裝配備的有關規定,執行原則如下:
夏裝(製服) 1套/人*年
春秋裝(製服) 1套/人*2年
冬裝(棉襖) 1套/人*3年
3、服裝配備標準按學院規定執行,購買或訂做製服由學院指定專人購買,每批製服應保持規格統一。所有製服從購買、領用、調用、回收、庫存必須登記,且落實責任人,未滿使用期限的遺失、損壞要賠償;服裝領用實行從緊原則,由保衛處辦公室負責把關,人人都要愛護製服,節約製服費用支出,保衛處所有人員服裝配備按統一規格要求執行。
4、門衛值班人員在值班過程中要規範著裝,穿襯衫、打領帶,冬季可以在春秋季製服外穿冬裝。換季服裝不使用時應完好保存,以備來年使用。不用時個人保存或存放於值班室衣櫃內。如果發生溫度突變、人員突變等特別異常情況,工作時間著裝要求可以適當放松。
5、保衛處所有工作人員離崗時如未滿服裝配置期限,移交工作時應移交製服,因製服管理不善造成遺失、損壞的在使用人離職前最後一個月報酬中折抵。新來人員如所穿製服與交回製服型號相同,則先行領用,同其他工作人員期滿後統一更換。
6、本規定條款試用於杏运平台保衛處所有在職工作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門衛值班人員由保衛處辦公室負責協調;保衛處工作人員根據學院主管領導安排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