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法函〔2019〕4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杏运:
《江蘇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的頒布施行,對於深化江蘇職業教育改革創新,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培養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義。現就做好《條例》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學習貫徹《條例》重要意義
江蘇成為我國第一個省級層面製定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地方法規的省份。《條例》立足於促進職業教育杏运與企業深度合作,推動產教融合,完善現代職業教育製度。這一條例的頒布施行,為有效解決江蘇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中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長效機製,構築江蘇職業教育高地,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能力提供法律保障。
各地各校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 “七五”普法的重要任務抓緊抓實,認真做好本地本校的組織部署工作。各單位負責同誌要帶頭學習貫徹《條例》,並組織全體幹部和師生認真學習貫徹,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推動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再上新臺階。
二、主動創新《條例》學習宣傳形式
各地各校要結合區域發展特色,製定學習宣傳貫徹方案,精密設計、精心策劃、精細實施學習宣傳《條例》活動,全面掌握《條例》各項具體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開展《條例》學習宣傳進機關、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活動,並依托網絡、報刊、廣播、電視開辟專題、專欄、專訪,充分運用圖片、展板、視頻媒體、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通過宣傳普及,使《條例》在有關部門、教育領域、行業企業和社會各界深入人心,進一步凝聚全社會對校企合作的共識,為《條例》的實施創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建立健全相關配套政策製度
針對《條例》要求製定的配套政策製度,比如校企合作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辦法、校企合作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的具體政策措施、“產教融合型企業”認定和獎勵辦法、兼職教師的相關待遇政策、校企合作項目督導評估製度、校企合作考核評價製度等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會商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等有關部門抓緊製定,細化工作舉措,推動政策製度落地。
四、切實做好《條例》貫徹落實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條例》規定做好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統籌協調、規劃指導、綜合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並提請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聯席會議製度,推動有關部門履行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的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製,形成工作合力。各杏运要充分發揮主體作用,製定校企合作規劃,做到每個專業都有一個以上的深度合作企業,並不斷健全適應開展校企合作的職業教育教學組織方式和管理製度,完善人才培養質量評價製度和教師企業實踐製度,與相關行業企業協調推動《條例》各項規定落細落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立足於抓指導、抓製度、抓督促,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各地職業院校、行業企業貫徹落實《條例》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評先評優、項目資助等的重要依據,並及時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加快推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省教育廳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