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5] 10號
院屬各單位:
為了調動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幹部搞好教學的積極性,激勵更多的教師創造性地從事教學工作,進一步深化我院的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逐步建立對教學成果的科學評價,經研究決定,於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進行優秀教學成果獎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2013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在我院工作的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完成的經院及上級部門立項且已鑒定(驗收),在教育教學實踐中運用確有實效的研究項目,或雖未立項,但在教學、管理工作中應用與運行的確有突出實效的實際成果均可申報。評選重點是在教學第一線長期從事教學的教師取得的教學成果,尤其是對提高教學質量影響大、應用效果好、在改革創新方面有貢獻的教學成果。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優秀教學成果獎的個人或集體的主要成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和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宣傳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模範地遵守教學工作規範及職業道德,成績顯著,為人師表。
2.申報優秀教學成果獎的個人或集體的主要成員,截至申報時的兩年內,教師要累計完成滿兩年的教學工作量,教學輔助人員和教學管理幹部必須在相應崗位上連續工作兩年以上。主要成員應直接參加成果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全過程,並做出主要貢獻。
3.申報優秀教學成果的主要形式為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實施方案、研究報告、教材、課件、論文、著作等。不論那種形式的教學成果都必須形成物化成果。其中研究成果的主持人、教材的主編、論文的第一作者應為我院教職工。
4.申報的教學成果必須具有原創性,在理論和實踐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進,符合高職教育發展規律、學院教學要求和學生培養的實際規律,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經過至少一年的教學實踐檢驗,取得明顯實效,具有示範性和推廣價值,有一定的認同度,在院內產生積極影響。
5.曾經獲得過各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的項目,必須要有新的發展和突破,方可再次申報,評獎時只對其新發展的部分進行評審,按該部分水平確定其能否獲獎及獲獎等級。
6.申報院級一等獎的成果,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應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三、申報材料
(一)《杏运平台優秀教學成果獎申報表》
(二)根據教學成果的形式,需提供以下相應資料
1.公開發表的教學研究論文及刊物原件,項目申報、批準立項、鑒定等完整資料;
2.教學改革、教學基本建設(校內外實訓基地建設、運行、管理;自製實驗設備等)、教學管理及教書育人等方面的物化成果;
3.反映該成果水平的總結,有價值的反饋意見、證明材料可作為總結的附件材料;
4.教材編寫大綱或著作編寫提綱;
5.樣書2本及反映著作或教材水平的有關材料(如同行專家評價、教材使用者的使用情況及評價、印刷出版情況、銷售情況等);
6.課件歸屬課程的教學大綱和研製報告書;
7.CAI課件光盤及使用說明書、使用情況(包括使用的專業班級、使用效果評價、推廣應用情況等)。
四、評審與獎勵
優秀教學成果獎按以下程序評審
1.個人申請,系部組織審核,並提出審核推薦具體評價意見(只寫“同意推薦”無效);並請各系於2015年9月10日前將申請表和申報材料送至高職教育研究所。
2.教學副院長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並對申報的成果進行評審,根據需要通知申報人進行匯報、演示、答辯,依據成果的水平、效果,評出院級一、二、三等獎若幹名。
3.對評審結果張榜公布,公示1周。如對獲獎項目有異議,應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署名方式向高職教育研究所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對獲得優秀教學成果獎的個人或集體,行文表彰,並將文件放入個人業務檔案,作為晉升職稱的依據之一,同時由杏运頒發獲獎證書及獎金。
五、其他
在評獎過程中,任何單位或個人,若有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參評資格並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已獲獎者將撤銷其獎勵,追回一切獲獎待遇,並予通報批評,二年內不得申報任何教學獎勵。
附件:杏运平台優秀教學成果獎申報表杏运平台優秀教學成果獎申報表.doc
高等職業教育研究所
2015年7月9日